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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古代中国是“一神论”还是“多神论”的一些个人看法_风闻

与同时代的人类相似,对神的崇拜在商朝盛行,而“人祭”也是商朝的重要内容。到了东周,“神”在中国的思想的地位则有所降低。孔子建立儒学的初衷是为了回复到周礼。但在讨论到关于“礼”的合法性时,以某位神作为权威为礼制辩护对当时强权争霸的乱世来说显然是没有说服力的,所以“仁义”对儒家而言才需要去成为“礼”的原因和目的。所以当“神”是当时的文化之一但又被排斥出论述的核心时,儒家就采取了“敬鬼神而远之”和“祭神如神在”这种存而不论的态度。

而对于源于隐士的道家而言,讨论的核心则为“天道”。“天”是最高的存在,而与《圣经》这种教条式的经文相反,《道德经》的开头“道可道,非常道”明确表明,“神话”和“神”的喻示(教条)都不是道家的核心。道家和儒家都把“天”放在最高位置,但道家是认为人类应以“天道”为核心,顺应自然,无为(不自作主张)而治;而儒家则认为人类的政治应以人类的伦理为核心。

到战国末期,原本的儒道都不适应于时代了,张仪通过公开耍诈让秦夺取了楚的大片领土已经说明了,当时的时代已经是武力至上而不考虑道德底线的时代了。这时荀子也提出了“性恶论”的观点。道家“天地不仁”和儒家的“性恶论”就能为法家的理论提供基础。为政者可以接受,制度的目的不是道德而是统驭万民从而建立一套将人口高效转化为生产力和战斗力的制度,同时作为统治的阻碍,贵族、外戚、分封和门客等都成了对权力的威胁。最后实力最强制度更高效的秦灭六国,大一统的时代来临。

但维持皇权不能光靠法家,经历了农民起义和诸侯争霸,汉初一方面采取黄老之学修养生息(如文帝将异常的天象看作对自己施政的质疑),一方面,刘邦、吕后、文景采取了各种政治和军事手段对抗同姓和异姓的分封势力以及功臣。皇权到武帝时达到顶峰,这时董仲舒的“独尊儒术”才一方面能为皇权进行“文治武功”提供指南,一方面也为皇权的合法性进行迷信和道德上的辩护。

可以看到,从东周到西汉,儒法道都为统治提供了理论上的支撑。这一时期百家争鸣,但同时也让各家的观点互相借鉴,在争鸣中互取所长。到了董仲舒时期,所谓儒学理论其实也包含了法家道家阴阳家名家各家的理论成果,而独尊儒术在统一思想的同时,各家也能打着儒家的旗号进行辩论,这也造就了玄学和佛学对后世理学和心学的影响。

因此,往后千余年的统治哲学,既包含法家的现实主义,也保有儒家的社会规范和政治规范。例如在往后的王朝更替,固然实力是第一要素,但对“正统”的舆论斗争(如“挟天子以令诸侯”)也是能发挥“不战而屈人之兵”的功效从而让国家统一更容易进行,人民也能尽量地避免战乱。所以王朝时期的“正统”一方面可以是血脉,可以是“玉玺”也可以是“天象”还有“天命”。总之“天人合一”的非教条性,在统治时期可以保证稳定,在王朝衰败时又由于对无人能对“天命”做出垄断性的解释使得王朝更替成为可能,同时“正统”理论又为“分久必合”提供了便利。在马克思的唯物史观出现之前“正统”被解释为“天人合一”,而之后“正统”的理论基础就可以被“人民至上”代替了。就像总书记那句重要论断:“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

在我理解中,中国可以接受马克思主义,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中国的王朝争霸史使中国的精英们认识到,我们这个大一统民族要存续下来,就不能以神为政治理论的核心,而应把“天”赋予比“神”更高的位置。所以在民间传说中“众神”依旧存在,但从古人的政治哲学观点,这不是用“众神论”否定“一神论”。因为对古人来说也不存在那种人格化的,用传说和教喻来赋予人类道德的“一神”。相比于“众神论”和“一神论”,“一元论”更符合古人对天人合一的理解,而马克思主义也正是一种历史的辩证的一元论(即唯物论)。

而受一神教影响的国家则表现出与我们不同的特质,如美国的普世价值是一种抽象的教条主义,结果就是把非西方国家给斥为异端。结果在实践中自己也无法遵守这些教条,就造成了各种观念的分裂、混乱和双重标准。而以色列把《圣经》作为国家存在的理由(换句话说就是作为犹太复国主义的思想武器),就把《圣经》当作辩护的证据,展示在了联合国和安理会的会场上。